关于进一步加强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应用于入场环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工作办公室:
 
自2012年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在入场环节增加了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验证以来,此项工作得到了统考考点的大力支持,从源头杜绝了大部分替考现象的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降低考试风险,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网考办决定从2013年9月统考开始,进一步完善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入场验证环节的相关规定。强调所有考生必须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验证后方可入场,在网考电函[2013]30号《关于加强2013年9月统考考务工作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将考生入场验证环节进一步要求公布如下:
 
1. 督促考点提醒考生考试期间保管好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以免丢失影响考试。
 
2. 考生入场验证环节具体要求:
(1)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其中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凭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外籍考生可凭护照参加考试。
一代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医保卡、驾照不属于统考有效身份证件,统考考点不得允许考生参加考试。
(2)除军人、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外,其他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配合统考考点老师做好入场刷卡验证工作。
(3)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港澳台地区考生凭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外籍考生凭护照参加考试的,到达统考考点后要配合考点老师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一)中做好登记后方可入场。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需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到达统考考点后要配合考点老师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并要求考生本人手持相关证件拍照备案后方可入场。
(5)考生持二代身份证,但准考证上是军官证、士兵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到达统考考点后要配合考点老师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并要求考生本人手持准考证、身份证拍照备案后方可入场。